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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加快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》政策解读 
发布时间:2022-09-08 来源:宁夏众创空间共享服务平台

  一、出台背景

 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。2022年3月26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》(中发〔2022〕14号),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作出总体部署,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,从战略层面作出的重大决策。为加快融入高效规范、公平竞争、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,按照自治区党委、政府的工作要求,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认真学习领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意义、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,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,结合实际,研究制定了《关于加快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经自治区党委、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。

  二、主要内容

  《实施意见》共有三大部分。

 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,明确了指导思想,提出了五个具体目标:融入国内市场高效畅通、营商环境不断向优向好、市场交易成本持续降低、科技创新支撑更加有力、对外开放合作务实高效。

 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,结合宁夏实际,提出了推进“五个统一”、规范“一个行为”任务举措。

  推进“五个统一”:一是健全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。通过完善产权保护制度、严格市场准入制度、维护公平竞争制度、健全社会信用制度4项措施,夯实市场运转制度规则基石。二是推进统一市场设施网络互联互通。通过加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、畅通市场信息交互渠道、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3项措施,提升流通效率,降低交易成本。三是融入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。通过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、全面提升统一的资本市场服务能力、加快推进技术和数据市场协同发展、深度参与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建设、积极融入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5项措施,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益。四是建设统一的商品和服务市场。通过完善商品质量体系、健全标准计量体系、提升消费服务质量3项措施,提升供给质量、扩大需求增量。五是提升统一市场监管执法能力。通过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、加强统一市场监管执法、提升统一市场监管能力3项措施,优化政务服务和市场环境。

  规范“一个行为”:即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干预行为。通过依法查处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、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、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、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做法4项措施,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。

  第三部分为组织保障,包括加强党的领导、建立工作机制、强化激励约束3项措施,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。

  三、主要特点

  《实施意见》注重把握“三个坚持”。一是坚持服从大局。《实施意见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《意见》决策部署,注重在目标任务安排上与中央《意见》有机衔接,确保在制度上相统一,规则上相一致,执行上相协同,以“小局”服从“大局”和“全局”,做到全国一盘棋,统一大市场,畅通大循环。二是坚持立破并举。《实施意见》立足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市场,注重从制度规则建设着眼,着力解决突出矛盾。在“立”上,坚持目标导向,统筹推进市场基础制度统一、要素和资源市场统一、商品和服务市场统一、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和市场设施互联互通“五个统一”。在“破”上,坚持问题导向,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做法,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,促进商品要素资源高效畅通流动。三是坚持系统推进。《实施意见》注重把握政府与市场、供给与需求关系,坚持放管结合、放管并重、综合施策,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协同发力。科学把握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步骤和进度,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形成有效工作合力,系统协同、稳妥推进,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。